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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进修人员回院后管理办法
时间:2017年03月07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进修人员回院工作是我院促进医护队伍整体素质和学术水平的提高形式之一;新技术、新观念的引入是提升我院的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加速推动医院的专科建设和发展重要途径,并可提高我院在县内的个社会效益;为了使外派进修人员能把所学技能较合理的转化为科室的共同技能而服务于我县广大群众。根据医院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医护进修回院后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进修人员进修结束回院工作1周内将进修的学习总结,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工作计划专题讲座内容等报医务科或护理部。

2、医务科、护理部安排进修人员回院后3个月内在一定范围内作专题讲座1次。重点介绍管理病人数、手术操作例数、掌握的新技术、拟开展的手术或操作等。

3、无正当理由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进修任务或未

取得相应结业证医院不予发放进修期间所有绩效。未经医院批准擅自结束进修者不予发放进修期间所有绩效并按旷工处理。

4、外出进修医护人员进修结束后必须立即回科室上班并在一周内到医务科、护理部报到。报到时将结业证复印件、进修鉴定表格及个人进修总结、交医务科或护理部。

5、外出进修结束一月内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应对其进行业务考核,包括教学查房及手术演示。外出进修医护人员在科内举行1-2次业务讲课汇报进修学习成果。

6、外出进修医护人员进修结束回院后在6各月内在全院范围内举行1-2次业务讲课将所学新业务、新知识、新技术进行普及。

7、外出进修人员将所学技能应无保留向科室或全院医护人员传授,进修人员从在职能科室报道后外科系列10月内科室其他人员不能开展其所学部分新技能者、内科系列6月内科室其他人员不能开展其所学新技能者、医技科室及护理人员3月内科室其他人员不能开展其所学新技能者每月扣进修人员1000元绩效,总额为科室有其他人员掌握本项技能为止。

8、外出进修医护人员进修结束回院后不能在3月内完成上述第1、2条者(由医院方面原因除外),40%绩效将不发放。完成上述内容时外出进修人员在所规定期限内自行决定并及时与医务科、护理部联系。

9、本管理办法为2015年8月1日《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补充,并从2017年3月1日起执行;2015年8月1日以后回院的进修人员请在2017年5月底前完成上述补充内容所要求工作。

                               松桃民族中医院医务科、护理部、绩效办

                                       2017年3月1日